一周难得几处闲。恰逢周四,又是周四。大学论周算的时间过得太快,想对上次比赛的题目做一个梳理;想对昨天在DeadLine前提交的程序做一些完善,想把博客上挖的坑填一填,真是“想多了”。我必须在轻重缓急之间做出选择。按流行的叫法,开始做决定的时间迟了是拖延症,结束做决定的时间迟了是选择恐惧症。说到底是执行力不够。

我觉得蛮有意思的。所有事情安排得刚刚好这种感觉很奇妙;时间不够,抉择时刻的感觉更值得回味。唯有在做出选择,舍弃掉一些事情之后,心情才会十分舒畅;唯有这种选择之后,才能对选定的目标充满使命感。这时整个人都精神起来。往者不谏,来者可追,自己往往会抱着这次绝不敷衍的态度去行动,而这往往是执行力最强的时候。生活中,刚刚好的事情不多,后者倒是常见。高中时老师讲“选我所爱,爱我所选”,我认为两个句子的顺序很重要,一定是先选。我也尝试过各方面都应付一些,做过了,得过且过。这种情景下,已经不需要提执行力了,做出来的结果自己都觉得是垃圾。

执行力不好,往往是选择太多。这一点在斯密的《国富论》开头讲得很有说服力。于社会整体而言,分工使得生产效率提高;放到个人身上就是专注。没有专注,杂事铺天盖地席卷而来,人就会随机处于两种状态之一:不知道该做什么;不想做。

专注力于执行力而言,实在是很宝贵的东西。然而现在的东西往往讲究短平快,这一件与那一件之间隐含了上下文的切换,思路不断被打断,思考不停地转换,大脑逐渐习惯于这种模式,久而久之就当做缺省设置了。

所以说,就是事儿太多。这里边有自己安排的,有强加的。事儿一多,切换调度不免频繁。好像做了很多,一旦深入考察结果,水分就出来了,之前的高执行力是虚的,是自欺欺人的。

我写这篇文章,是因为自己也常陷入前文所述的困境。一个好的状态,我觉得是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要干就全力以赴,不干就拉倒。这样一来,倒也问心无愧,因为苦乐皆我所愿。

还有一个原因是《西部世界》第三集里Dolores问Teddy什么时候带她离开这里,Teddy回答someday。这个someday让我想了一会儿,最后结论是我不能认同Teddy的选择。带她离开本来就是最重要的事。挑someday做最重要的事,谈什么执行力。